根据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开发区财政审计部关于印发《开发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(三开人资联【2026】1号)文件精神,我部已完成报名、资格审核、集中面谈,个人面试等工作,现将拟安置人员予以公示,详情见附件,公示期5天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可向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部投诉。监督电话:2266929。
开发区人力资源部
2026年9月28日
原始标题:河南三门峡经济开发区
文章来源:https://www.smxjjkfq.gov.cn/27030/2026/9/2314606.html
(责任编辑:格格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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